通知公告

商业综合体地块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业综合体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新水晶城西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商业综合体地块土方工程,土方量约10万m³;

2.1.3最高投标限价:22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 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1820258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29日15时30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得分相同评标价也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或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海陵东路118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  薄工           联系人:穆工、张工     

电  话:0518-80321092        电  话:18951254562、13655131708